一、每年5月份是申報綜合所得稅之期,請各
位同業的負責人應記得填報綜合所得稅中營利所得,以免除未盡申報義務人之責。
二、每季營業總額=每季營業稅繳納之金額÷2%
三、營利所得計算金額=四季營業總額×8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