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 協助政府推行政令,及奉行總動員法令,參加社會運動事項。
(二) 辦理會員申請證照變更換發,以及會員資格證明,與其他服務事項。
(三) 受託辦理有關營業執照,及執照申請書件之代收代書查對補正說明查催複估校正等服務事項。
(四) 承辦政府委託事項。
(五) 會員營業之改良發展指導研究調查統計編纂徵詢,以及商業道德之維護,與向政府建議事項。
﹙六) 會員間營業上弊害之矯正,及爭議調處事項。
(七) 關於會員業務必要時之維持,及請求政府維持事項。
(八) 關於同業合法權益保障事項。
(九) 辦理合乎第三條所揭示宗旨其他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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