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會簡介


公會全名:
台北市當舖商業同業公會

公會沿革:
本會於成立於民國三十六年一月三十一日至今

成立宗旨:
協助政府推行政令圖謀同業之公共福利,親睦並矯正其弊害貢獻社會為宗旨。

公會任務:
(一) 協助政府推行政令,及奉行總動員法令,參加社會運動事項。
(二) 辦理會員申請證照變更換發,以及會員資格證明,與其他服務事項。
(三) 受託辦理有關營業執照,及執照申請書件之代收代書查對補正說明查催複估校正等服務事項。
(四) 承辦政府委託事項。
(五) 會員營業之改良發展指導研究調查統計編纂徵詢,以及商業道德之維護,與向政府建議事項。
(六) 會員間營業上弊害之矯正,及爭議調處事項。
(七) 關於會員業務必要時之維持,及請求政府維持事項。
(八) 關於同業合法權益保障事項。
(九) 辦理合乎第三條所揭示宗旨其他事項。

組織:
本會設理事21人組織理事會,理事會設常務理事8名含理事長1名,監事7人組織監事會並設常務監事1名。理事長綜理會務並對外代表本會。會務人員設總幹事一名、幹事及辦事員若干名,承理事長之命辦理會務。目前有效會員共264名。

會員規章:
1. 會員應派當舖負責人、經理人或該當舖之現任之職員代表出席本會,稱為會員代表
2. 會員代表均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及罷免權,每一代表為一權
3. 會員非遷徙及廢業或受永久行業處分者不得退會。